一、宿舍應注意事項問題彙整
1.用電安全:宿舍禁止攜帶電器用品如下,各項煮食電熱用品如卡式爐、瓦斯爐、電磁爐、電湯匙及吹風機超過電子負載1100千瓦(同寢室不可同時使用二支吹風機,以防跳電危機)。
2.禁養寵物:學期中發現寵物暫時保管,並請住宿生假日帶回;若再經查獲行政處分,倘如嚴重影響公共衛生,大小便、異味等,有礙健康及觀瞻者,得予以退宿。
3.寢室清潔:每日應清掃寢室與傾倒垃圾,以維環境衛生;在寢室內堆積垃圾、雜物及廚餘,致孳生蚊蠅,影響環境衛生,屢勸不聽者,得予退宿。
4.冰箱使用規定:依宿舍使用規定辦理,並請勿拿取冰箱存放之他人食物,違者校規論處;並於每週清洗乙次,以維清潔衛生。
5.熱水供應時間:每日下午1630時至晚上24時止,如遇水量或溫度不足時,請先向宿舍老師反映,通知營繕組處理;並要求同學盥洗於晚上12時前完成,以免製造聲響妨礙安寧。
6.冷氣開放時間:區分夏天每日11點至隔日早上7點,冬天每日的下午17點至隔天早上7點(季節交替開關機時間將視外氣溫度低於26℃時,將有所調整);以便達到提醒作用。
7.行李托運時間:期末公布於公布欄。
8.微波爐、電鍋使用規定:依宿舍使用規定辦理,並於使用完畢後保持設備乾淨。
9.洗衣機、脫水機使用規定:依宿舍使用規定辦理(晚上12時前完成,以免製造聲響妨礙安),如遇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逕向廠商反映(提供廠商電話)或向宿舍老師反映,協助通知廠商處理。
10.設備修繕(木工、水電):遇有需維修設備時,住宿生或宿舍幹部皆可上網填報修繕,報修流程SOP→學校網頁→資訊服務→學生資訊服務→行政管理→修繕服務→各項校舍修繕服務(提報各項校舍修繕)→營繕組接獲訊息後二日內前往維修,以爭取時效性。
11.嚴禁吸菸、喝酒、賭博:宿舍內第一次查獲小過處分、第二次查獲大過處分、屢勸不聽者經第三次查獲,得予以退宿。
12.外宿規定:(區分大學、專科)
(1)大學規定:申請外宿如有家長同意書者,每學期僅首次須請家長(監護人)於當晚22:00前電話聯繫,以後便由住宿生自行請假報備即可;若無家長同意書者,須請家長電話聯繫,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。
(2)專科規定:週日至週四辦理外宿者,請於當日22:00時提出申請,惟因考量住宿生未成年,須請家長電話請假,使期安心,並經宿舍老師或幹部確認同意後,完成請假手續。
(3)留宿規定:假日留宿同學須於週四21:30前,以QR-Cood或至值班室登記留宿,欲更改者亦同,並請家長(監護人)來電確認,未辦更正而擅自離宿者,以「不假外宿」論;惟臨時返校留宿,經主動告知宿舍老師或幹部者,即為完成留宿程序。